摘要
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认真做好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为契机,从保证办案质量入手,着力全面提高公安行政执法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1991年至1993年,全省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345起,平均每年不足450起,发生公安行政诉讼案件373起,平均每年不足125起,是全国发案较少的省份之一.通过复议应诉活动。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4年第6期54-57,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