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少年罪犯回归帮教工作是一项战线长、层次多、范围广、情况复杂的社会性工作,要搞好这项工作,应从长治久安着眼,制定法规并建立起帮教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轨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去进行.1.应制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配套的少年刑法、少年罪犯矫治法.这些法规除在办案、审讯、量刑等方面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外,对包括少年刑满释放人员和释放时已年逾十八岁的原少年犯的回归帮教在内的司法矫治,都应作出相应规定,把所内惩罚教育改造与出所后的社会帮教衔接起来.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30-30,共1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