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今我国还没有迁徙法的情况下,公民外出因不受法律的约束,造成不少弊端.如有的人欠了债可以外逃躲债;被司法机关追诉的在案犯也能潜逃.因此,很有必要制定《外出许可证》,以便司法机关依法控制违法犯罪人员和逃犯,但又不限制守法公民的外出自由权.为此,笔者就制定《外出许可证》提出以下构想.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4年第5期38-38,共1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