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中央银行单独行使职权以来,中央银行稽核在加强宏观调控、抑制需求膨胀、提高资金效益和维护金融法规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使得金融稽核工作曾出现了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稽核职能没有发挥到最佳状态。为了进一步强化金融稽核,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我认为可从以下几点着手: 第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随着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化,强化金融稽核监督已势在必行。对此我们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越是开放搞活,越是要加强稽核监督。首先,应该“寓服务于监督之中”。通过监督为改革服务,防止把稽核监督与改革对立起来,从而克服片面强调“灵活变通”、“稽核让路”而不敢大胆进行监督的畏难情绪,保证稽核工作顺利进行;其次,确立一查二帮三促进的指导思想,就是要立足于查、出发于帮、归宿于改。只有认真进行稽核检查,才能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从帮的愿望出发,促进纠错除弊,达到改进工作的目的;第三,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务实意识。部分干部职工对稽核工作认识片面,认为单纯查问题,怕得罪人,顾虑重重,导致稽核流于形式。因此,各级稽核员应充分端正认识,克服胆怯心理,增强务实意识,把稽核检查落到实处,第四,树立效益观念。稽核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对各被查机构进行检?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94年第3期26-28,共3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