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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三资企业”外汇平衡矛盾与金融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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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新的外汇体制改革办法规定:禁止境内任何形式的外币计价结算和流通,对此之前的外币计价结算项目合同只允许外币计价人民币结算。三资企业用汇进入调剂市场受到严格限制。这对部分三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及外汇平衡方式将产生一定的负效应,并在某些方面国家也是得不偿失。据调查新余市的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西磁碟有限公司和国际钢铁工业有限公司三家中外合资企业分别为能源、高科技、基本建设项目,其外汇平衡的主要途径具有共同点:采取境内外币计价结算和调剂外汇的方式。新的外汇体制改革实施。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94年第6期39-38,共2页 Finance and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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