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我省人民银行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突破口,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工作,使案件查处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去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立案查处各类经济案件20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2件,共涉及金额110.9万元,涉及人员32人,其中地市分行科级以上干部12人,有19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0人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经济案件的迅速突破和严肃查处,对反腐倡廉、端正党风、打击犯罪、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起了重要作用,推进了我省各级人民银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在查处案件的同时,我们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案源,取得查处案件的主动权。 排查案件线索是办案执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央部署反腐斗争初期,有的同志认为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经济犯罪的社会因素少,加之“教、清、整”中挖出了一些“金融蛀虫”,因而对人民银行系统继续查处大案要案持有疑虑。我们反复统一思想认识。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94年第4期34-35,共2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