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关键时期,在旧的体制尚未彻底打破,新的机制尚未形成,两种体制相互磨擦碰撞过程中,一些人钻空子,铤而走险,大干违法犯罪勾当。剖析这些案件的特点、成因,对城市信用社防范案件发生,促进转轨顺利进行不无裨益。 一、案件的特点 从信用社内部案件发生的情形看具有以下明显的特点。 1、案件呈波浪式起伏,经济案件所占比重持续上升。纵观案情发展变化,出现银根松动和银根紧缩的1989年—1991年间是发案高峰时期,其中3起万元以上大案均发生在此期间。 2、立案查处的案件中,一线人员作案占93%。少数负责人利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活动,这一动向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3、挪用、贪污案件偏多。据统计,6年共查处挪用贪污案15人,占立案总数的52%,特别是挪用案件所占比重上升较快,从1988年查处的1起上升到1991年的6起。 4、赌博、嫖娼案件也曾一度时有发生,1990年至1992年该社有4人参加赌博,1人嫖娼,其中2外惯赌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3个月,罚款5000元,1名嫖娼人员被开除,受其他处分的2人。 二、案发原因分析 1、腐朽思想的侵蚀和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是诱发其违法违纪案件的外在驱动力。犯罪分子受金钱万能的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利用手中权利和?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94年第4期47-47,共1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