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典当是一种古老的行业,中外皆有。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以抵押借款的方式解决人们的应急之需。中国的典当业最早出现在历史上的盛唐时期,迄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那时的典当业是以一种自发状态存在的,发展到本世纪前半期,典当业逐渐形成了以金利放贷为主的一种行业。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典当且有了很快发展,据初步统计,到1993年底止,全国已有典当商行1000余家,仅南昌市就有12家。 现在的典当业已不同于过去的“当铺”。与当铺相比,典当的目的、范围、服务对象、经营方式等已发生质的变化:(一)进行典当的目的不同。现在人们进行典当并非出于生活所迫,而是应付临时性资金短缺。这种典当活动往往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抵押品的范围不再是生活必需品。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提高,可供选择的抵押品范围不断扩大,除了传统的金银首饰、古玩字画、高档服装外,家用电器、交通工具、通讯器材、不动产、有价证券等,在抵押物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三)典当机构的放款对象已不限于个人(自然人),其范围已扩大到私营企业、小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法人);这些客户以其富余或超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及其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抵押及时获得贷款。(四)典当的经营方式由过去的传统单一转向现在的灵活多?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94年第10期48-48,共1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