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银行结算问题种种表现 表现之一:银行票汇结算方式使用频率低。以1993年为例,票汇结算发生额仅占全部转帐结算发生额的10%,比1992年下降3.6个比重点,究其原因主要是:①银行结算操作违规。如银行在办理票汇结算时,无论汇票有无缺陷,都存在签发行不及时发出跟踪电报,兑付行不及时向签发行及时查询的问题,甚至草率退票,造成票款不能及时抵用。②专业银行迫于自身“效益”超负荷经营,造成清算资金困难,形成事实上的压票。③票据法规未出台和结算法规的不完善。④企业财务人员不熟悉汇票核算手续,对持有的汇票不是及时去银行解付,而作为企业到帐凭证处理。 表现之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在错综复杂的市场经济关系中难以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延期付款和拒付多;二是结算纪律的处罚条款执行不统一;三是拒付理由不充足;四是结算环节多而在途时间长。 表现之三:在同城票据交换中,各金融企业在资金紧缺时,提出票据时多取“等额交换”行为。即你划多少资金,我也划多少资金,看情况提出应付票据,等价交换。另一方面,票据交换双方都不及时,主动划帐、入帐,使行与行之间长期内外帐不符。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94年第5期47-48,共2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