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以前,在文献材料中对阮的出处都没明确的定论。直到宋代才有人把琵琶和阮分别加以叙述,后人也才能把阮和琵琶分别出是两种不同的乐器。 “琵”和“琶”原是弹奏的方式。弹谓琵,挑谓琶,两者合一乃为“琵琶”。这种演奏手法的称谓,又被广泛用于以弹挑手法演奏的所有乐器。在唐代以前,不论琴杆长短,音箱是梨形或圆形,琴面是木制或皮制,琴弦多或少不一,演奏时横放或竖放,只要以弹挑方式演奏的乐器,一律称为“琵琶”。
出处
《中国音乐》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69-70,共2页
Chinese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