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同行业间的竞争已相当剧烈,作为参与市场的保险业也不例外。保险市场的主体已有多家,它们之间的竞争仍处于无序状态。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保险立法和相关的管理机制的滞后,由此产生了各家公司在业务竞争中争相降低保险费率,滥付回扣,超标准支付代理手续费,以及有些部门不经批准乱办保险等不正常现象,且有继续发展之势。有鉴于此,尽快建立保险行业的中观协调组织势在必行,以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5-7,共3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