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商融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法商融合,经济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二者融合,将产生出新的经济管理体制、新的经济管理科学、新的经济管理技术、新的经济管理人才。法商融合的途径,应以法律权威保证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用法津形式调整经济关系,从法理上科学安排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教学、科研中把法学与经济学两大学科融合起来,从而开拓出新的交叉领域。
出处
《广东商学院学报》
1994年第4期58-66,共9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Business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