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讽刺艺术在我国源远流长,先秦寓言、古代诗歌以及历史散文中均不乏见,但用以展现小说中的世态人情则始于晋代而盛于明清。其中《金瓶梅》的讽刺尤为辛辣恣肆,其深刻广泛的社会意义与悲喜兼备的表现形态相得益彰,充分显示出讽刺的社会功能与艺术魅力。唯其如此,鲁迅先生才不无嘉许之辞,所谓“著此一家,即骂尽诸色”,“同时说部,无以上之”(《中国小说史略》)。 《金瓶梅》中最为常见的是用喜剧性讽刺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征。马克思认为喜剧对象的特征是“用另外一个本质的假象把自己的本质掩盖起来”(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车尔尼雪夫斯基也认为喜剧性的旧事物实质上是“指望以外表的充实及有现实意义来掩盖自己内在的空虚及一无可取。”(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笑笑生的创作实践正与这类理性论述暗合。他笔下的不少人物都不同程度地具有这种喜剧特征。或者言语和行动自相矛盾,或者作态跟实质截然相反,以致给人以滑稽之感。尽管作者对这种不和谐的谬误并不直接加以评论,但读者却能强烈地感受到其内在的可鄙可笑。 如西门庆有一次与应伯爵谈到他对于同僚夏延龄的不满: “别的倒也罢了,只吃他贪滥蹋婪的,有事不问青水皂白,得了钱在手里就放了,成什么道理!我便再三扭着不肯‘你我?
出处
《中国文化研究》
CSSCI
1994年第3期43-49,4,共8页
Chinese Cultur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