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近年来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经常讨论的问题。然而,人们迄今没有对“一事不再罚”原则进行系统的论述。为此,笔者从下述几个方面论述“一事不再罚”原则,以求教于同仁。一、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涵义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关于一事不再罚的涵义有三种认识:第一种意见认为,一事不再罚,即个人、组织的某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只能依法给予一次处罚,不能处罚两次或多次。第二种意见认为,一事不再罚,即个人、组织已受一个机关处罚时,不能再受另一个机关处罚。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71-72,76,共3页
Modern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