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我国罚金刑的特点及立法的完善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980年施行的我国第一部刑法典明确规定罚金是刑种之一。刑法总则第29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这条说明了罚金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第48条规定了判处罚金的一般原则:“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总则第49条规定了罚金缴纳的方式:“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可见。
作者 钟书峰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65-69,共5页 Modern Law Scie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