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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贸总协定的最惠国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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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现代最惠国的内涵什么叫"最惠国待遇"?各国学者从不同角度下过各种定义。1978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它拟定的《最惠国条款的最后草案》中下过这样一个定义:"给惠国给予受惠国的、或与该国有设定关系的人或物的优惠,不低于给惠国给予第三国的、或者与该第三国有同样关系的人或物的待遇"。这个定义虽比较严谨,但它毕竟太"超脱"太"通用"了。
作者 赵维田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93年第1期42-49,共8页 Glob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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