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说在80年代初,中国民法学还在"要不要制定民法"的争论中艰难开拓,那么,到了90年代初,中国的民法学者们已经开始为"制定什么样的民法"而上下求索。徐国栋的《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这是一部从多学科的角度研究部门法问题的著作,对它的评介,除了取部门法的角度,还可以选择其他学科如法哲学、法历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比较法学等的角度。在这里,我拟侧重于法哲学方面。这不仅是因为法哲学同民法学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而且是因为对法学问题的思辨能力是衡量一门法学学科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本书从法哲学的角色对民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思考和阐释,因此它可以称作一部民法哲学专著。全书共有五章,可分为两大部分。前两章为第一部分。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6期158-160,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