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性原则是我们进行汉语教学的一个基本原则。简单地说,就是根据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原理,组织和引导学生通过大量的,自觉的语言实践来掌握汉语,以培养他们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在教学中之所以要强调这个原则,是因为:语言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是用于表达思想,进行交际的工具。它是在人类社会长期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要掌握它也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才有可能。离开实践。
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1期157-158,共2页
Journal of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