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师范院校培养目标的要求,本文针对当前师范院校声乐教学中出现的不适宜师范教学的种种现象,认为高师音教专业的声乐教学应该改革,不能完全雷同于音乐艺术院校的声乐训练。高师音教专业的声乐教学,应该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音乐素质的培养,着力于他们鉴别能力的提高,使其不仅唱得好,而且有能够指导他人进行正确地学习歌唱的本领。文章进一步指出,当前的教学内容应予以丰富充实,教学形式亦相应地予以更新改革。
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4期87-89,共3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