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1982年我国统计部门正式开展人口总量、出生、死亡的统计和调查以来,进行了多项人口统计和调查活动,主要包括从1982年开始的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简称“人变”调查),1985年和1987年部分省、市的妇女生育力调查、1987年1%简易普查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调查为国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了重要依据,人口统计方法制度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完善和规范。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控制人口调查中的误差、获取高质量的出生、死亡数据的难度日益增加。在1990年人口普查登记结束后长达两个多月之久的专项复查过程中,虽然各级统计部门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技术措施,卓有成效地发现和解决了部分数据的质量问题,但是即便如此,出生、死亡的漏报和错报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那么,造成调查中出生、死亡数字漏、错报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今后人口统计如何采取针对性措施,把出生、死亡数字的漏、错报降低到最小限度?本文结合笔者人口调查的经验,对以上问题作一探讨。
出处
《人口与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42-45,共4页
Population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