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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旧著作权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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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湾著作权法于1928年公布施行,共40条。后来经过多次修改。现行的台湾著作权法公布于1992年6月10日,共117条,有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与1985年著作权法相比较,主要的修改或补充有以下方面:一、体例安排台湾现行著作权法在体例安排上,除保持85年著作权法总则、罚则、附则等分章外,新增制版权、著作权中介团体与著作权审议与调解委员会,并且在第2、3章下设节;第3章第3节下设款。第6章权利侵害之救济和85年著作权法第3章著作权之侵害虽都属保护著作人著作权的内容,但92年著作权法侧重侵权诉讼,给予著作人司法救济。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67-71,共5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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