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实践上的重大突破。这一突破不仅必将引起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新发展,而且给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本文拟从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的关系作一粗浅探讨。 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调节经济关系。
出处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2期18-22,共5页
Journal of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