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说文·东部》:“东,动也。从木。官溥说,从日在木中。”对许慎的这一训解,从前的小学家们基本上是信守陈说,除了大量引证阐释外,没有提出过任何新的见解。进入本世纪后,随着对甲骨文、金文研究的逐渐深入,人们发现甲骨文、金文中“东”字的形体与小篆有很大差别,多写作(前六·三二·四)、(京津四三四五)、(东尊)等形,除上下部分与木相似外,中间部分根本就不从日。于是便提出了不少新说来修正《说文》,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意见。
出处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3期44-46,共3页
Journal of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