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颂》诗中的“颂”字,历来多释为“容”,而《颂》诗本身则大家公认是周代宗庙祭祀的乐歌,是一种溶诗、乐、舞为一体的表演艺术。近世以来,有人提出异议。张西堂先生认为“颂”即“镛”字,为“镛钟”。此说虽在释字上有悖于传统说法,但仍认为《颂》诗含有歌乐舞蹈。最近,刘毓庆先生撰有《【颂】诗新说》一文(以下简称刘文),提出《颂》诗源于“诵”、即诵读,疑其本字为“用”,为宗教祭祀时开册朗诵意,并由此以为《颂》诗不是乐歌而是原始宗教诵辞。这就对《颂》诗的性质提出了与前人不同的看法。此外,他还提出大武乐章不入《周颂》的新说。笔者冒昧揣摩,觉得刘文不无不妥之处,故在此谈谈不同的看法,敬祈刘先生并方家指正。
出处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29-32,共4页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