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图书分类法,基本上都属于列举式等级体系分类法(以下简称体系法)。体系法具有系统组织、揭示知识体系的优点,只是这个优点与“集中与分散”和不能反映“多向成类”的缺陷同出一辙,都是由于层层划分、层层隶属的等级结构造成的。所以,如何在保持系统性的前提下,克服上述两个缺陷,是体系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出处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S1期107-110,共4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