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甲骨文有“化”字,写作(?),象两个互相颠倒的人。这个字多用作人名,少数不用作人名的也是辞残不清,所以它的字义也就很难考究。《甲骨文编》(1934,1965)一直没有隶定它,将其列入不识之字《附录》、金祥恒《续甲骨文编》(1959)将其隶定为“化”,但没有说明理由。 《金文编》收入了“化”字。该字见于《中子化盘》,“化”字仍然是个人名,其义还是无从得解。
出处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4期6-6,共1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