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增强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围绕这个中心环节,相应地进行宏观调控体系、流通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等配套改革,我们就能逐步建立起适应国际市场运行所要求的经济实体。据1991年统计,我国有40多万个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其中有大中型企业11,540个,仅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2.5%,但拥有的固定资产却占66.4%。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3期61-63,共3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