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情势变更原则,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处理情势变更问题不可缺少的重要原则。对情势变更原则,中外学者有不同的表述。台湾学者林荣耀在其《情势变更原则之理论与实际》一文中称:“情势变更原则系指法律行为成立后至履行前,为法律效力发生原因之法律要件乏基础或环境变更(如战争、通货膨胀等)因不可归咎于当事人之事由致发生非当事人所预期之结果。若仍使发生原有效力,显有背于诚实信用原则时,应认其法律效力,有相当变更之规范也。”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4期20-23,共4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