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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应使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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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书里有一句话:“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由”在这里的涵义是“顺从”。这是旧社会统治者的一条经验:民如果知道了国家社会上的许多事情,有了自已的思想,就不会那么顺从了。新社会当然不能用这种办法。对这一点,在理论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不同意见的争论。不过我认为仅仅讲“不应该那么做”是不够的,还应该反其道而行之,要有意识地、主动地、积极地实行“民应使知之”。在经济工作中也要把这当作一条原则。
作者 于光远
机构地区 中国社科院
出处 《开放导报》 1993年第6期15-15,共1页 China Opening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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