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预示着我国社会即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时期。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推动我国商品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从根本上改革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各种社会关系,这不仅将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而且将构成我国法制建设和法制改革的主线。在目前情况下,应当如何按照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构建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应当如何将我国的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应当如何保障我国新旧经济法制的顺利转变,这将是我国立法工作者,司法工作者,法学研究工作者和其他一切法律工作者不能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
出处
《法学家》
CSSCI
1993年第1期8-11,共4页
The Ju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