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对于什么是宪政的问题,学者们还存在着不同的见解。如有的学者认为:宪政是由意识形态和文化决定的一系列特殊道德观点,如尊重人的尊严,承认人生而平等、自由并享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有的认为:宪政意指法律化的政治程序,即限定和钳制政治权力的公共规则和制度。有的认为:宪政是一种制度安排和较好的政治条件,诸如公民基本权利宣言,普遍、平等、秘密的选举制度,分权与制衡,代议民主,多党制,两院制,联邦制,司法独立等。还有的认为:宪政是这样一种思想,正如它希望通过法治来约束个人并向个人授予权利一样,它还希望通过法治来约束政府并向政府授权。这些概念不仅没有全面地概括宪政的含义。
出处
《法学家》
CSSCI
1993年第1期45-46,共2页
The Ju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