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云南少数民族神判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神判,全称神明裁判,又称神裁、神断、天罚等,是祈求神灵裁决人间是非真伪和财产纠纷的判决方法,是一种文化现象。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世界上各民族都曾普遍实行过这种古老的神判方法。我国云南许多少数民族在解放前和解放初期同样存在这种文化现象。本文拟对云南少数民族神判进行粗略分析,并探讨其文化内涵。 一、云南少数民族神判的几种形式 在解放前和解放初期,神判存在于云南的傈僳、佤、景颇、阿昌、怒、独龙、德昂、哈尼、彝、傣、布朗、瑶、苗等少数民族中,这些少数民族主要散居在山区、半山区或坝区。在历史上,白族、纳西族等地曾出现过神判现象。 云南少数民族的神判形式大体是:①捞油锅,常见于景颇、佤、阿昌、怒、傈僳、独龙等民族。其具体作法是将一锅水或油煮沸,把物件(一般为鸡蛋、石块、斧头、金环、虎牙、银元等)投进锅中,然后让诉讼双方赤手伸入沸汤中把物件捞出,以是否烫伤作为判定是非的依据。正是“有争者,告天,沸汤投物,以手捉之,曲者糜烂,直者无恙”。怒族用捞油锅来裁决偷盗疑案。一般由“禹谷苏”(巫师)主持进行,选择旷地架一口锅,倒入清水,用木柴将水烧开,巫师念完咒语后,涉嫌偷盗者对天发誓言,赤手捞取锅中石头,然后用谷子搓擦两手,过3天手未起泡或溃烂者即清白。
作者 郑卫东
机构地区 云南民族出版社
出处 《云南学术探索》 1993年第4期49-52,共4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云南省编辑委员会.怒族社会历史调查[M]云南人民出版社,1981.

同被引文献8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