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惩治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的立法探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在医务工作中,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造成病员重伤、死亡的事故。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对医疗责任事故犯罪并无明文规定,由此导致实践中适用法律混乱,有的定过失杀人罪或过失重伤罪,有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有的定玩忽职守罪,从而严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有的达到犯罪程度的医疗责任事故并没有作为犯罪处理;而有的不构成犯罪的却因种种原因而错误地追究了医务人员的刑事责任,这不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有不少著述就医疗责任事故犯罪的刑事立法问题进行了颇有见地之探讨,如提出应增设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较详细地论述了医疗责任事故犯罪的正确认定,笔者认为,尚有深入研讨之必要。
作者 赵新河
机构地区 西北政法学院
出处 《法学家》 CSSCI 1993年第3期35-40,共6页 The Juris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