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大背景下,如何进行反贪倡廉是摆在法学研究及司法实务中的新问题。在当前,一方面由于金钱和物质利益愈来愈显示出其魅力,另一方面人们正处于由长期以来习惯了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原有的一些行为规则被突破了,而新的规则尚未建立起来,因此,势必出现了部分无序状态,翻牌公司、权力经商等诸如此类的现象就是其表征,而有的虽一直为法律所禁止,如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但也存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惩治腐败的法制问题。在我看来,经济体制转型时期腐败现象的暂时增多是难以避免的,不必惊恐万状,但不能藉此放松惩治腐败,绝不可任其蔓延。
出处
《法学家》
CSSCI
1993年第3期68-69,共2页
The Ju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