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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及其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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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仲裁协议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能否得到法院的承认与执行,因为根据各国国内法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仲裁协议无效是导致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主要理由之一。例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制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36条1款、1958年《纽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作者 赵秀文
出处 《法学家》 CSSCI 1993年第Z1期53-57,11,共6页 The Ju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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