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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优伶的社会地位及其相关的问题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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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优谓俳优,即古代作谐戏的艺人;伶谓乐人,相传黄帝时伶伦作乐,故称乐人为伶人,后来一般通称戏剧艺人为优伶。在唐五代时期,我国尚未形成独立的戏剧专业,因此,这里所谓优伶,是包括所有从事音乐、歌舞、俳优杂戏一类的艺人。至于唐五代对优伶的实际称谓,
作者 戴显群
出处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2期108-114,共7页 Journal of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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