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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与民族建筑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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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在省(区) 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对我国地区的划分,有一些新的提法,如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划分;又如经济特区、新技术开发区、老少边山穷地区等等。这些提法有些着眼于经济地理学的概念,有些着眼于党和政府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不同的政策。这些新的划分对各地区的改革开放都是有利的。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是指包括大西北和大西南在内的八个省(区) 而言,即: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四川、西藏。
作者 徐仁瑶
出处 《广西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66-71,共6页 GUANGXI ETHNIC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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