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有中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0页)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充分揭示了建设与法制的内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的乡镇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相比之下,法制建设的步伐相对慢了些.因而,在加快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法制应该在更高的层次上和更广的范围内适应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促进改革,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乡镇的法制建设.这是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1993年第1期52-53,共2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