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略论民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民法学对民事行为没有作出分类,这势必影响着确切阐明民行为的概念及其立法依据,有必要对之略加论述。由于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主观心理状态和客观行为状态的不可分统一体,其分类可从如下两大方面进行探索。
作者 宋炳庸
出处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2期18-21,共4页 Journal of Yanbi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