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相互之间的信赖而创设的规范,第三人不得参与其间。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仅仅对合同的各方当事人有效”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交易信用的需要,尤其是在当前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形势下。合同权利的扩展,已越来越多地影响着没有参加交易的非合同当事人。因此我们注意和保护非合同当事人的第三者的利益。从而在原合同的义务承担者和权利受让第三人之间产生一种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公平、合理为内容的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32-34,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