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最高“两院”)1992年12月11日颁发《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以来,围绕着《解释》的实际适用,司法机关在盗窃个案的处理中,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为此,上海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上海市东吴律师事务所和市中国刑事司法解释研究课题组联合于1993年4月3日召开主题为“盗窃罪司法解释适用”的专题研讨会。现将研讨会主要观点予以综述,供研究参考。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7期14-17,共4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