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八十年代中期,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教委随后制定了《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各科教学大纲。新的课程方案把劳动作为全日制小学的必修课,1992年夏季审查通过了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试用)》并公布执行。大纲中,对小学劳动课的教学目的是这样规定的:“通过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的教育和实践,使学生初步学会一些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逐步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良好的劳动习惯,以及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通过对课程方案和大纲的学习。
出处
《教育学报》
1993年第5期6-8,共3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