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涵义和界限“工场手工业”一词译自马克思所称Die Manufaktur。1932年瞿秋白译为“工厂手工业”,1945年商务版《德华大词典》同。1953、1961年版郭大力等译《资本论》作“手工制造业”。后马列著作编译局译作“工场手工业”。本文中,“工场手工业”指其经济性质,具体组织依习惯,如绸厂、布厂、磨坊、油坊、机房、铁作、木器作等;类称用“手工厂”。工场手工业是资本雇佣劳动者的生产形式。但雇佣多少人始具资本主义性质,当因生产力发展状况和民族历史条件而异。在研究资本主义萌芽时。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1-14,共14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