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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股份化的第四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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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包括土地的分期赎买本方案规定,赎买企业,包括土地,既可依靠不分配的企业留(纯)利,也可用私有化支票。我想,用于此项目的的资金是有来源的。例如,在价格放开条件下,商品利润的增长仅在1992年头3个季度就超过15倍;企业的开支也可以从集体为赎买财产而可能同意短期内冻结工资基金增长中获得的收入加以补偿。企业还可以通过抵押贷款即把所赎买的财产作为抵押来获得资金。
出处 《国际经济评论》 1993年第6期63-66,共4页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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