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分析当前的治安形势时,有一种现象耐人寻味,即刑事案件的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公安机关的破案率提高,查获的作案人员增加,但经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捕判的人数或者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数却减少了。对这种一头高,一头低,一头升,一头降的失衡现象究竟应当如何认识和理解呢?为此,我们最近专门到某市(县级市)作了一次调查。1991年,这个市共立刑事案件958起,破717起,破案率为74.8%,通过破案查获作案人员554名。与上年度相比,刑事立案数上升16.1%,破案绝对数增加136起,破案率提高4.4个百分点,查获作案人员增加58名。与此同时。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93年第7期46-47,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