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地位作用 我省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改革中异军突起,目前已经成为我省农村经济的主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1978年至1992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从9.18亿元提高至544.25亿元,出口交货总值从0.63亿元(1979年)提高至94.44亿元,实现纯利从1.2亿元提高至35.66亿元,上缴税金从0.35亿元提高至19.64亿元,分别增长59.2倍、149.9倍、29.7倍和56.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1993年第S1期32-40,共9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