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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权利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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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个国家的政策、方针和运行机制的改变,必然要形成一套机制的转化,在这样大的环境下面,国营企业也好,集体企业也好,都面临着一个市场的挑战和法律保护问题。越是市场经济越需要严密法律保护,越需要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应确立五个观念: 一是权利本位观念。计划行政命令为主的经济以义务为本位,作为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是权利问题,同时承担有义务。不管国营企业还是集体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
作者 江平
出处 《中国集体工业》 1993年第4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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