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体性的本质是什么?主体性是否排斥客观规律?这是主体性研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按学术界对主体性内涵的一般理解,主体性是指人作为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所具有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这不错。但若深思一步可发现,这些特性都是对主体区别于客体的现象性特点的概括,而如果从主体区别于客体的本质性特点来看,则主体之为主体的主体性,乃在于主体是自主、能动并富于创造性地认识和利用客体的客观规律。进而言之,主体性的发展也是以主体对有关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利用的多寡深浅为基础的。用黄楠森先生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应该是主体性越强,我们认识里的客体性也越强。”就我的理解,客观规律性应当是客体性中最基本的属性或内容,如此则主体性与客体性的对立统一关系才能成立并得以展开。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26-26,共1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