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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形成黄河中游经济区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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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形成黄河中游经济区问题的提出 按照我国原有的经济布局及原大行政区,我国的大经济区也被划分为华东、华北、东北、中南、西北、西南六大区域。在经济日益市场化,冲破原有行政藩蓠时,六大区域由所处地理位置,产业布局的差异,原有的经济区划已名存实亡,各省、市、自治区以经济联系为核心正在重新组合,形成新的经济区域。例如,原西北经济区域中,新疆独树一帜,搞边贸,开发资源,发展农垦事业,与其他四省区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少。中南区的河南、湖南省与广东的经济联系减少,差异增大。湖北向长江中游的湖南安微接近,而河南与黄河中游的陕西、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关系愈来愈紧密。而划在华东经济区的福建省却与广东省日渐靠近。 陕、晋、豫、蒙西的社会经济状况基本相同,同属国家能源、重化互为特色的经济发展类型。 秦、晋、豫、蒙西的概况是:面积112.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1.6%;人口1.616亿人。
作者 刘陶生
机构地区 陕西省计委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32-33,共2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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