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引用乔石委员长和李鹏总理的讲话来说明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国家监督体制,包括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已经提上了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本文首先肯定了从西方传来的在三权分立制下形成的“行政监督”,指出了近年来人们对这一概念的误解,并联系“依法行政”,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了使用“行政法制监督”来代替“行政监督”的意见。接着论证了加强和完善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指出这是加强行政立法,统一全国行政法制和解决行政执法问题的需要,并简要地阐述了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最后,得出了明确的结论,即:加强和完善这个监督体系,已势在必行!